□通訊員 馬殿力 王婉婉
本報訊 近日,川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盜竊案。該案由川匯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徐林擔任審判長,川匯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、檢察長張森通過網絡庭審系統出庭支持公訴。
公訴機關指控,被告人王某曾于2023年在川匯區某某化妝品店工作,熟悉店內商品價值、現金存放位置及店門鑰匙保管處。離職后,王某發現該店店門鑰匙仍被存放在門外消防栓內,遂萌生盜竊意圖。王某利用夜間閉店無人之際,取出消防栓內的鑰匙打開店門,竊取部分化妝品及現金后,重新鎖好店門離開。
經查,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,被告人王某多次進入該店實施盜竊,共盜竊現金2萬余元及價值十余萬元的化妝品。得手后,王某通過網絡低價銷贓,其中,銷售給江蘇省連云港市王某娟的化妝品價值11萬余元;銷售給上海市張某的化妝品價值7000余元。
公訴機關認為,被告人王某秘密竊取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王某認罪認罰,可以依法從寬處理。王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可以從輕處罰。
庭審中,合議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,聽取控辯雙方意見,順利完成舉證、質證、法庭辯論、被告人最后陳述等環節,線上線下程序嚴謹規范。該案將擇日宣判。
川匯區法檢“兩長”共同辦理盜竊案件,彰顯了法檢兩院密切配合、共同打擊犯罪的決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