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3日,在西華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處服務中心,申請人孫某握著該中心工作人員的手,激動地說:“非常感謝你們維護我的合法權益,幫我要回了因工受傷產生的醫療費和賠償金。”
孫某是一名農民工,在周口市某建筑公司務工。2022年11月19日,他作業時不慎墜落,造成受傷。2023年6月份,西華縣人社局認定其為工傷;同年10月份,周口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其為十級傷殘。即便結論明確,用人單位仍以“資金周轉困難”為由,拒付孫某的醫療費和工資。多次協商無果后,孫某向西華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處服務中心申請仲裁,主張醫療費用、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等10項賠償,合計18萬余元。
西華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處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以事實和法律為基準,結合建筑行業用工特點厘清責任。最終,西華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處服務中心裁決:周口市某建筑公司向孫某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、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7項費用,合計152484元。②25(徐方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