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宋海轉
近日,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對“海底撈火鍋小便”一案作出一審宣判:兩名17歲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共6名被告,須在媒體上公開道歉,并賠償企業餐具換新、經營損失、商譽損失等各項費用220萬元。這一判決再次告訴人們,在社會規則和秩序面前,沒有誰可以置身事外,“還是個孩子”不是“甩鍋”的理由。
長期以來,每當遇到涉及未成年人的問題,“還是個孩子”這句話經常會成為有些人掛在嘴邊的擋箭牌,似乎不論孩子犯了什么錯,都應因為這句話而被原諒。隨著“熊孩子”惹事甚至違法犯罪的新聞屢見報端,人們對“還是個孩子”這句話的容忍度越來越低。
人們之所以反感“還是個孩子”這句話,是因為“熊孩子”的背后隱藏著“熊家長”。孩子可以說“不懂事”,家長總不能不懂事。當“還是個孩子”變成一些家長進行道德綁架的辯解詞,自然會引發人們的抵觸心理。明代大儒方孝孺曾言:“教而不以善,猶為不教也。”在孩子犯錯時,家長應主動承擔責任,自覺教育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三觀和行為準則,而不是用“還是個孩子”為由推卸責任。
在“海底撈火鍋小便”一案中,法院準許兩名少年以個人財產先行賠付,不足部分再由父母兜底,倒逼其承擔責任、自我反省。涉案家長也深刻體會到“你舍不得教的孩子,社會會替你教,且學費高昂”這句話的含金量。這起事件不僅給每個人敲響了遵紀守法的警鐘,也有助于疏導輿論場上出現的對兒童不友好的情緒,提升城市兒童友好度。
我們應該用法律的震懾力和輿論的引導力,讓“還是個孩子”這句話回歸其“矜幼弱”的本意。唯有如此,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加和諧美好,祖國的花朵才能在有愛的環境里沐光生長。②19